訛稱取得譚仔三哥經營權 夫婦騙3友人罪成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19 18:27

最後更新: 2018/01/19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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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中年婦疑向3名友人訛稱,可取得譚仔(三哥)雲南米線的「特許經營權」,欺騙3人投資共約180萬元,3人其後發覺被騙報警。兩夫婦早前就3項欺詐罪受審,女被告於審訊中途突然認罪,並表示丈夫全不知情。法官今裁決指男被告與妻子共同誘騙事主出資投資一個虛構投資計劃,故裁定他罪成,法官又直指「呢單案好多嘢都係假」,並押後判刑至3月7日,以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兩人須被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為李美玉(47歲)及陳世儉(48歲)。辯方求情指,女被告雖然於審訊中途才認罪,但亦反映她有悔意及肯承擔責任。而男被告的律師則指,主要的資金均不是經他手處理,及女被告曾墮入中介騙案,所騙金錢多用於還債等。惟法官隨即指成個案件中,並無提及中介騙案細節,並指「呢單案好多嘢都係假」,及兩人就背景報告與感化官接觸時,如果要提及相關中介騙案,最好提供文件支持,且看不到何以男被告的罪責會輕過女被告。